人身损害赔偿是一种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赔偿因不法侵害导致的自然人的身体、生命、健康损害的法律制度。这包括因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所引起的各种赔偿需求。
【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况】
- 侵害人造成他人受伤但尚未导致残疾的,需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通常涵盖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必要的营养费。
- 若侵害人导致他人残疾,除上述费用外,还需支付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 若侵害人导致他人死亡,需赔偿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并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抢救费、医药费及住院费。
二、误工费
-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 误工收入(元/天) × 误工时间(天)。
- 无固定收入但能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明的,误工费 = 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 × 误工时间(天)。
- 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误工费 = 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元/天) × 误工时间(天)。
三、护理费
- 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则护理费 = 误工费。
- 若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则护理费 = 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动报酬(元/天) × 护理期限。
四、交通费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 × 住院时间(天)。
六、住宿费
住宿费是受害人外地治疗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七、残疾赔偿金
- 若受害人未满60周岁,伤残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 伤残系数 × 20年。
- 若受害人60周岁以上但未满75周岁,伤残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 伤残系数 × 【20 -(受害人实际年龄 - 60)】。
- 若受害人75周岁以上,伤残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 伤残系数 × 5年。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 若被扶养人未满18周岁,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 伤残系数 ×(18 - 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被扶养人法定扶养人总数。
- 若被扶养人已满18周岁但未满60周岁,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 伤残系数 × 20年/ 被扶养人法定扶养人总数。
- 若被扶养人已满60周岁但未满75周岁,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 伤残系数 × 【20 -(受害人实际年龄 - 60)】/ 被扶养人法定扶养人总数。
- 若被扶养人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 伤残系数 × 5年/ 被扶养人法定扶养人总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 更换次数。
十、营养费
营养费需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一、后续治疗费
后续治疗费为实际发生或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二、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包括物品损失、车辆维修费用、施救费、车辆停运损失及车辆贬值损失。
十三、精神抚慰金
精神抚慰金的确定需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十四、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 赔偿年限。
附:
- 自2020年1月1日起,人身损害侵权赔偿标准城乡统一。
- 自2020年9月19日起,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由12.2万提高到20万(医疗费1.8万元,伤残死亡赔偿18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