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式各样的诉讼案件中,我们很少听说“受害人”方会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辩护。然而,八通律所强烈建议,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应当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因为他们在多个层面、多个进度上都能为受害者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国内的犯罪学术界对受害人的分类
基于责任关系,国内的犯罪学术界将受害人分为五类:完全无关人员、懵懂受骗人员、错责相当人员、有责人员以及有罪当事人员。另外,基于被害人权益的分类,还可以将被害人分为三类:人身权利被害人、财产权利被害人和民主权利被害人。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刑事案件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方式
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三是和被告人家属协商和解、谅解。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周期短,履行较容易,但赔偿范围有限,仅包括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必然物质损失。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则审限周期较长,但赔偿较充分,包括多项补偿,如人身、财产、精神等。协商和解、谅解的方式则困难重重,可控因素较小,容易反悔,执行力弱。
八通律所郑志超主任律师建议,刑事案件受害人应根据个人情况来判断是否聘用专业律师,也就是个人和家属需要自行衡量利弊关系来做出决定。尽管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不需要由律师进行辩护,但对方会聘请律师,这就会导致天平偏向于对方,对受害人造成诸多不利。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找律师是很有必要的。
聘用专业律师不仅可以为受害人争取财产、精神、务工、医疗、护理、交通等多种经济补偿,还可以协助刑事控告,争取对被害人有利的判决结果。更重要的是,律师可以随时监督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适时提出诉讼权益,确保受害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