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地址: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租赁房屋
- 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 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范围见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
- 租赁房屋用途为:【请在此处添加具体用途】
- 甲方拥有租赁房屋的全部产权,该房屋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并通过各部门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所提供的设备和设施应处于良好状态。
租赁期限
-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后的前 天为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或之前,保持租赁房屋设备完好的状态下交还甲方。
- 如乙方希望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租金
- 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不含税金。
-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请在此处选择支付方式,如“月付”、“季度付”等】。
- 每期房屋租金期满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过期未付需支付滞纳金。
- 租赁期内,乙方需按时支付水、电、燃气、宽带及其他消耗性费用。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 协助乙方与物业的协调工作。
- 负责租赁房屋内设施的维修,乙方应予以配合。
- 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带未来承租方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 爱护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如损坏需赔偿。
- 不得违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储存违法物品或危险品。
- 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设备需征得甲方同意。
- 按时支付租金和各项消耗费用。
- 租赁期内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
违约及赔偿
-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房屋,否则应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并补偿一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补偿金。
- 乙方中途退租,剩余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租赁房屋的交还
- 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 房屋内物品需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
合同的解除
- 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提前终止或解除。
- 若因租赁房屋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或抵押等问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均适用中国法律。
- 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选择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其他
-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 有权签字人: 乙方: (签字) 有权签字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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