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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监督破虚假债权案
去年七月,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在一起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中,通过细致的调查核实,揭露了一起企图通过虚增劳务报酬以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优先受偿的违法行为。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维护了公平正义,也为防范破产领域的虚假诉讼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巨额劳动债权疑点重重
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某向象山县检察院举报,称该建设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因施工合同纠纷引发诉讼。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建设公司发现房地产公司已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执行转破产。期间,法院裁定或判决房地产公司支付4名职工几百万元工资。但王某认为,这些职工工资存在明显的造假嫌疑。
检察官深入调查
面对这一疑点,象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并没有轻易相信,他们决定深入调查。通过审查相关材料、调查银行交易记录、与破产管理人沟通,检察官们发现了多个疑点:职工们的入职时间、工资申报情况与公司的记录存在矛盾;案件中的司法确认和调解时间非常集中,缺乏对抗性;此外,这些职工的工资与实际发放情况大相径庭。
虚假债权申报现出原形
经过深入调查,检察官们发现,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程某与4名职工通过虚假陈述和伪造证据,虚增了劳务报酬。在程某被羁押后,这些职工利用法律漏洞,通过司法确认调解程序,要求公司支付虚假工资。最终,法院裁定确认了他们的虚假债权,导致其他债权人利益受损。
多元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象山县检察院认为,这起案件已经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他们向象山县法院提出了检察建议,要求撤销错误裁定。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建议,撤销了对这些职工的错误裁定。同时,象山县检察院还向宁波市检察院申请抗诉,要求法院再审。经过再审,法院撤销了原民事调解书,并核减了部分虚增的工资,判令房地产公司支付实际工资。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维护了公平正义,也为破产领域的虚假诉讼防范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象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关注破产领域的虚假诉讼,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检察日报·民生周刊,作者:蒋杰、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