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工薪族,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也按照5000元/月执行,而前三季度的减除费用则是按照3500元/月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5000元的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财政部方面强调,这一标准今后还将结合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此前,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的几次起征点标准调整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据财政部方面测算,个税起征点提高以后,我国一年的减负规模约3200亿元,这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除了提高起征点,修改后的个税法还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是可以进行扣除的。针对征管环节将如何操作,国家税务总局方面表示,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简化操作,税务总局将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操作办法,并考虑申报时尽量减少资料报送、简化办税流程。同时,个人还可以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单位就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如果个人应扣除的费用未扣除,后续也可以进行退税。
据了解,目前税务机关正在抓紧做好信息系统升级准备工作,按照每月5000元费用扣除标准和新税率表同步调整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同时,各地税务部门也会抓紧对基层税务人员的培训辅导,以便及时准确地为纳税人答疑解惑,确保服务到位、征管到位。
税务部门也将力争与更多的部门实现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对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让信息多跑网路,让纳税人少跑马路。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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