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车场内,一起因占用私家车位引发的冲突让交警和车主的关系紧张到了极点。2018年10月18日晚,武先生,一位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因不满一辆警车占用其车位,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某中队指导员王某某发生了冲突。冲突中,武先生受了轻微伤,而王某某则声称自己伤势严重,需要进行韧带重建手术。
在案发后,武先生通过中间人了解到,王某某的伤情虽然存在,但并非他所想象的那么严重。为了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武先生选择了赔偿王某某143万余元,并获得了王某某的谅解书,承诺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然而,这并没有结束这场纷争。
一年后,检方以妨害公务罪对武先生提起公诉,而武先生则以王某某“隐瞒伤情”和“涉嫌欺诈”为由,将其起诉到了法院,要求退还143万赔偿款。经过山东省莒南县法院的一审判决,王某某被判决返还武先生143万元赔偿款,这一判决被认为是公正和正义的。
当事人讲述:
冲突源于停车场内的占位与误解
武先生回忆,当晚,他看见一辆警车停在他的车位上,他要求警车挪车,但过程中,王某某突然走来,声称不要挪车,导致原本已经向前开出几米的警车不得不退回武先生的车位。
武先生情绪激动,与王某某发生了争执,进而发生冲突。事后,他获悉与王某某冲突,对方系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某中队指导员王某某。
中间人协调:
双方达成143万余元赔偿协议
事后,双方通过中间人协调,武先生向王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143万余元。王某某出具了谅解书,承诺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
双方确实发生了冲突,但王某某的伤势并未如此严重
检方认为,武先生等人妨害公务,应受法律追究。但法院审理查明,王某某的伤势并非像之前所描述的那样严重,且双方确实发生了冲突,但王某某的伤势并非新伤。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武先生起诉王某某,要求返还赔偿款
武先生认为,王某某隐瞒了自己的真实伤情,骗取高额赔偿,因此他起诉要求返还赔偿款。
法院一审判决:
王某某需返还143万赔偿款
山东省莒南县法院认为,武先生对王某某的伤情存在重大误解,因此撤销了双方之间的赔偿协议,并判决王某某返还143万元赔偿款。
这一判决被认为是公平的,既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也保护了武先生的权益。
第三方律师:
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彰显公平
一位律师表示,如果和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违背真实意思作出等情形,一方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撤销和解协议并要求对方返还赔偿款的。本案中,王某某的行为确实属于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因此,法院的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签署和解协议时,双方应当充分征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达成协议后能够达到的法律后果有一个比较准确的预期,并最好是在办案人员见证下达成和解,以确保和解协议的合法性。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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