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容任何形式的贪墨侵占。国家医保局强调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定期进行自查自纠,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的规范化水平。然而,在今年飞行检查中,国家医保局发现一些医疗机构在自查自纠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甚至对已提供清单的问题也未能主动自查整改。
以下是部分典型问题的介绍: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该院存在82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高达3466.7万元。但令人遗憾的是,在规定时间内,该院自查自纠退回的医保基金金额为0(仅在飞检结束后2周退回3.23万元)。部分问题此前已被检查指出,但该院未能彻底整改,本次检查时仍大面积广泛存在,形成了屡查屡犯的局面。典型问题包括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和分解收费等。
二、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该院存在42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592.8万元,但自查自纠仅退回1.96万元。其中,过度诊疗和超标准收费问题尤为突出。
三、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
该院存在38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1638.7万元,但自查自纠仅退回120.1万元。主要问题包括超标准收费和过度诊疗。
四、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该院存在86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2000.9万元,但自查自纠仅退回108.2万元。主要问题为过度诊疗和超标准收费。
五、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
该院存在34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979.4万元,但自查自纠仅退回87.4万元。主要问题为过度诊疗。
六、山东省济南肾病医院
该院存在10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112.3万元,但自查自纠未退回任何医保基金。主要问题为过度诊疗和重复收费。
七、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福康医院
该院存在25项问题,违法违规金额77.9万元,但自查自纠仅退回1.9万元。主要问题为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和超范围执业。
国家医保局将对这些自查自纠严重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复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持续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医保基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图片:医保基金监管标识]
本期资深编辑:周玉华
(注:由于您未提供具体图片,此处用“医保基金监管标识”作为占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