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故意伤害罪有一个明确的前提:伤害必须达到轻伤程度,才会涉嫌故意伤害罪,面临判刑的可能。
但是,如果只是造成了轻微伤,那么,会不会被判刑呢?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接下来,我们将由云南泊江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答。
一、轻微伤会被判刑吗?
答案是不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鼓励双方和解,所以,只要原告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原告不愿和解,被告又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致人轻微伤并不构成犯罪,但可能面临拘留的处罚。
致人轻微伤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如果符合条件,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最高可处15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罚款五百元以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达到轻微伤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需要明确的是,在刑事案件的实操中,受害方只能要求直接损失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只支持直接损失赔偿),精神损失费通常很难主张。
2、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当然,要求这些赔偿,必须有相应的正规凭据。
延伸阅读: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