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对最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公布,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 这些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这不仅影响到他们个人的信用记录,还会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产生信用惩戒和限制。
以下是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01 | 张军
被执行人:张军,男,公民身份号码6403021987XXXX12,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马莲渠村。
案号:(2023)宁0302执2705号
涉案标的额:2175元
提供线索电话:马法官17795327521
02 | 杨文斌
被执行人:杨文斌,男,公民身份号码6403821984XXXX1X,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党家河湾村。
案号:(2023)宁0302执2783号
涉案标的额:3500元
提供线索电话:马法官17795327521
03 | 马洪园
被执行人:马洪园,男,公民身份号码6403021985XXXX12,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清水园5号楼3单元。
案号:(2023)宁0302执2872号
涉案标的额:8025元
提供线索电话:马法官1779532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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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被执行人的信息在此省略,具体信息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公布为准)
若您有关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请拨打0953-2037721进行举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将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
本公告一经公布,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决定书和限制高消费令一并送达。
来源: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图片内容与原文一致,因此保留了原图的链接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