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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撤销23家社会组织

陕西省民政厅送达公告

陕西省民政厅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对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调查,并依法作出了警告、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由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邮政寄送被退回且电话无法联系,现通过公告形式送达,要求以下涉及的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者,即视为送达。

一、警告行政处罚(共43家)

  1. 陕西省广交会参展企业协会
  2. 陕西省湖南长沙商会
  3. 陕西省职业农民协会
  4. 陕西省职工体育协会
  5. 陕西省劳动学会
  6. 陕西省服装行业协会
  7. 陕西秦腔爱好者协会
  8. 陕西省丝路中小企业交流促进会
  9. 陕西名仕文化艺术中心 ...

二、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共23家)

  1. 陕西省柳公权书画研究会
  2. 陕西省纤维服装皮革质量协会
  3. 陕西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协会
  4. 陕西省创业促进会
  5. 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协会
  6. 陕西路韵书画协会
  7. 陕西省豪盛果蔬企业商会
  8. 陕西省微电影行业协会
  9. 陕西金实司法会计鉴定所 ...

以上被警告或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若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陕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书的执行不会停止。

此公告内容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以陕西省民政厅官网发布内容为准。


图片

陕西撤销23家社会组织  -图1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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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连威年
    2024年11月26日 18:43:23
    撤销23家无证组织是值得称赞的行动,依法整治营商环境。
  • 智德城
    2024年11月26日 18:46:46
    撤销23家陕西社会组织,表明政府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 腾宜芳
    2024年11月26日 18:49:33
    撤销措施旨在维护行业秩序,但还需确保权利保障与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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