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针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 但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取保候审,以下是其适用条件:
- 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逮捕后超过法定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
- 所涉嫌的罪行轻微,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罚金,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且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一定不需要坐牢。取保候审只是争取保释,等候庭审,庭审之后的判决结果将决定是否需要坐牢。至于取保候审的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的方式取保候审。担保人与案件无关,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中国的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有固定的居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也相对明确,起点数额为一千元,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对于经济犯罪和侵犯财产罪,或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保证金会随涉案金额上涨。当然,取保候审时缴纳的保证金在案件结束后会全额退还。
结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有权依法享受取保候审带来的自由。取保候审是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庭审前享有自由权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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